关于修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年02月27日 09:19 点击数:

各系(院)、各专业群:

为继续落实学院2011年教学工作会“实现优质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院“工学轮动,双育共赢”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修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及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是重要的纲领性的教学文件,其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构建,决定毕业生的知识能力、职业能力和素质能力水平,影响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就业质量和就业率,直接关系到专业群乃至学院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充分科学调研的基础上,依托行业企业岗位需求,继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彻底改革课程体系,凸显生产性岗位课程,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使人才培养方案更符合社会行业企业岗位需要,更体现职业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健康持续发展。

二、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为了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制定或修订,请各系(院)严格遵循以下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1、撰写调研报告。3月1日至4月15日,围绕专业进行行业企业岗位需求、岗位能力调研,组织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研讨会、教师研讨会、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座谈会,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以数为据,全面分析。

2、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4月16日至5月15日,通过对企业人才需求的分析,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特点,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建立课程体系,设置相应课程,安排教学进度,形成能充分体现职业特色、适应企业需求、岗位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指导性意见及模板另行下发)。并组织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群教师充分讨论,撰写成稿,提交教务处。

3、抽查论证人才培养方案。5月16日至5月31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和论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修改意见。

4、修订人才培养方案。6月1日至6月30日,各专业群修订,并交所属系(院)审核。

5、定稿发布。7月1日至15日,教务处审核后,上传校园网,供师生查阅。

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系(院)、各专业群高度重视,及早布置,高效高质完成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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