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处(室):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院级选修课现在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 申报条件:原则上申报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态度端正,教学经验丰富。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时间:2016年6月6日至15日。
3、课程性质:院级选修课以能拓展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专业性过强的课程原则上不予考虑。
4、申报资料:拟开课任务书(见附件1)、课程简介(学生选课参考)。另外,新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须填写《院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至少1/3课时的教案等相关材料。
5、申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穆黎明老师。
教务处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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