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年08月30日 14:40 点击数:

为确保开学初教学运行秩序的稳定,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及教学监控,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将于9月3日至7日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组织

1.院领导检查

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学院领导将深入教学第一线,采取推门听课、走访等形式了解学校期初教学秩序及教学进展情况,督促教学工作。

2.各系(部、院)自查、教务处联合督导组巡查

各系(部、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各系(部、院)主任任组长,检查时段没有上课的专业群经理、实训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为检查组成员,对本部门学期初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教务处和督导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院期初教学工作从整体上进行巡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准备检查

新学期教学设施、实验(实训)设备及耗材是否准备就绪,课表是否准确传达,教材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

2.教师教学准备检查

查阅上课教师(包括专任、兼职、兼课)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实验指导书、“序言课”说课教案等资料是否准备齐全。

3.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学期初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无故缺课情况、教师上课期间课堂组织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等。

检查完毕后填写《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三、检查及交表时间

1.每天上午7:50、下午2:20前,检查人员到达检查区域进行检查,并如实、客观填写检查表。

2.当天下午5:30前,各检查组、系(部、院)检查小组将《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报送教务处穆黎明老师,教务处汇总结果后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在校内通知和教务处主页中公布检查结果。

四、检查要求

1.请相关检查人员准时参加检查。

2.请检查人员认真检查,客观记录。

3.各系(部、院)要控制不必要的教学变动,严格按照课程安排执行。

4.各系(部、院)督促任课教师熟悉上课地点和环境,熟练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5.各检查组成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处理,无法现场解决的应及时报教务处吕延岗老师,电话:85333792。

五、检查的材料要求

各系(部、院)要重视自查工作,留存检查材料,并形成本部门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于9月10日(星期一)下午5:30前将总结报送教务处穆黎明老师,并电子版OA给穆黎明和张卿老师。

附件1: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系(部、院)填写)

附件2: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学院领导、教务处和督导组填写)

教务处

2012年8月30日

附件1: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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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