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年02月16日 15:01 点击数:

各系(部、院):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自2月20日至24日将开展为期一周的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以各系(部、院)自查为主,教务处联合督导组巡查为辅的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检查

1、教学条件准备检查

各系(部、院)要对新学期课表的传达情况、实验(实训)设备耗材的准备情况、教师和教材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

2、教师教学准备检查

各系(部、院)要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专任、兼职、兼课)的教学大纲、“序言课”说课、教案、教材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督促教师熟悉上课地点和环境,熟练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二)教学秩序检查

各系(部、院)要对新学期教师的到课、授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教学变动。

二、检查形式

1、院领导检查

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院领导将深入教学第一线,采取听课、走访等形式了解学校期初教学秩序及教学进展情况,督促教学工作。

2、各系(部、院)自查、教务处联合督导组巡查

各系(部、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对本部门学期初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将情况如实填写各系(部、院)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检查结束当天将检查结果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和督导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院期初教学工作从整体上进行巡查,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并汇总各系(部、院)结果后在教务处主页和校内通知中公布。

三、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每天上午7:50、下午1:50之前到达检查区域。认真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表。

2、各检查组成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处理,无法现场解决的应及时报教务处,电话:85333792。

3、各系(部、院)要重视自查工作,留存检查材料,并形成本部门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于2月27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总结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1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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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各教学部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