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上半年教材编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16:54 点击数:

各系(部、院):

根据《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近期将组织召开2017年上半年教材编写评审会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程序

主编教师提出编写申请,提交《教材编写申请表》(见附件1)和编写大纲或《自编教材审稿表》(见附件2)和编写大纲及内容提要、前言、目录等——系(部、院)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推荐——报送教务处——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公布评审结果。

2.教材编写的相关要求

教材编写分为拟公开出版发行和校内自编两类;拟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是指国家、省部及有关出版社组织编写的教材。自编教材是指由我院教师担任主编、多名教师参加编写,与我院校企合作项目、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条件等结合紧密,具有唯一性教学特色的专业课教材。

(1)编者要求。教材编写者应为教学经验丰富,有较高学术水平,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具有创新精神,在教学第一线从事相应课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其中主编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在行业领域有特别突出贡献者(需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批准),且主讲相应课程三年以上。

(2)凡国家统一规定教材的课程,一律使用规定教材和教育部规划教材,不再重复编写。

(3)凡涉及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及其它考试的课程,一律选用考试规定的教材,不再重复编写。

(4)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主编教材一本,同一主编、同一门课程的教材3年之内一般不得重复申报,特殊情况需经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批准。

(5)自编教材需符合以下编写要求:由专任教师编写的讲义使用1年以上;一本教材主编1人、副主编不超过2人,参编人员不少于3人,编写人员均为担任相应课程的主讲教师,主审为校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行业企业专家(需填写《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审稿表》,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拟申请公开出版发行教材的提供一式三份《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申请校内自编教材的提供一式三份《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审稿表》;

(2)教材编写大纲(要体现章节)一份;申请校内自编教材的,除提供教材编写大纲正文以外,还应包括封面、书名页、内容提要、前言(序言)、目录、参考文献、附录、索引等内容;

(3)以部门为单位填写教材编写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份。

请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送交教务处赵建芳老师,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赵建芳老师OA。办公地点:图书馆教材库,联系电话:85333785。

附件1: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

附件2: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审稿表

附件3:教材编写申请部门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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