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处(室):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院级选修课现在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申报条件:原则上申报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态度端正,教学经验丰富。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30日。
3.课程性质:院级选修课以能拓展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专业性过强的课程原则上不予考虑。
4.首次申报资料需提供:拟开课任务书(见附件1)、100字以内课程简介(学生选课参考)、院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实施计划、 至 少1/3课时的教案等相关材料。曾开设过院级选修课的教师只需提供拟开课任务书即可。
5.申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穆黎明老师。
教务处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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